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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10份村改扶持政策“大礼包”来了!干货看这里
作者:hjq 来源: 阅读次数:1494次 发布日期:2021年2月27日

2月26日,佛山南海召开村改大攻坚现场会。会上,南海针对新出台的《佛山市南海区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扶持奖励办法》进行解读,释放更多村改扶持政策利好。

  2020年,南海打响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攻坚战。2020年11月以来制定及修编10份促进村改的新政策,涵盖扶持奖励、补偿、产业载体、地券、集体资产管理、分类处置历史遗留土地和建筑、专项资金扶持等多方面,全面发起“村改大攻坚”。

  政策“大礼包”干货如下:

  政策六大亮点:

  1、区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0亿元,用于扶持奖励村改。

  2、在维持拆除重建类村改认定项目50万元/亩和微改造类村改认定项目20万元/亩奖励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增加拆除重建类国有土地工业提升认定项目扶持奖励,额度为30万元/亩。

  3、改造主体被纳入南海区“十百千”工业企业培育计划的,另增加10万元/亩的扶持奖励。

  4、新设连片拆除改造项目待开发补贴。纳入政府招商统筹的200亩以上连片村改项目,拆除后待开发的,可申请5万元/亩/年的待开发补贴。

  5、新设村改招商引资奖励,包括引入运营管理机构奖励、给予企业的租金补贴、企业购买物业补贴、固定资产投资奖励等。

  6、增设改造成效奖励。给拆除重建的村级工业园整体改造投资者奖励,奖励金额参考改造完成后园区内符合条件企业产生的地方财政贡献。

  2020年12月,南海区制定《南海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租金差额补偿及厂房搬迁补偿工作指引》,目的是明确补偿类型,提供补偿指导标准,降低拆除和搬迁难度。

  补偿内容包括:被搬迁厂房土地使用权价值、厂房建(构)筑物价值、租金差额、搬迁、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等。

  补偿方式包括:标准厂房(含期房)调换、货币补偿两种方式。

  为促进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提高村改效率,南海区制定《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工业载体项目管理办法》,

  办法三大内容:

  1、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工业载体项目的产业用房可分割登记、分拆销售,并可转让、出租、抵押。

  2、产业用房可分割登记、分拆销售的最小基本单位为500平方米。

  3、可分拆销售的产业用房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产业用房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0%,其余部分自项目竣工起5年内不得转让、抵押。

  村级工业园存在较多需要复垦的土地,为了平衡土地复垦收益,降低复垦难度,南海区制定《佛山市南海区拆旧复垦(增减挂)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三大特色:

  1、突出规划引领。

  以信息化手段收集、汇总和发布复垦信息,引导建设用地有序复垦。

  2、放宽地类限制。

  既鼓励复垦为耕地、园地等可通过种植产生经济价值的地类,也可因地制宜复垦成林地、草地等有生态价值的地类。

  3、灵活指标使用。

  项目验收后形成的指标,可以镇内自用、区内镇街协商转让、区内公开交易(指标交易价格不低于30万/亩),此举极大地释放指标分配和交易的主动权,提高镇街和村集体的积极性。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制定了集体资产经营项目引入审核机制,有利于促进村级工业园改造后集体资产经营的转型升级;明确了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开发监管责任,规范了村级工业园改造后土地的开发经营监管。

  1、充分发挥“6+X”平台功能,严格按照职能部门要求标准实施监管,全面消除涉及“两违行为”的危旧厂房物业,提升历史“两违”整体安全水平。

  2、落实《佛山市南海区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建构筑物补办不动产权手续实施办法(试行)》,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历史违建通过用地、建设现状、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影响等方面的评估和审核后,完善不动产登记手续,为微改造模式实施的村改项目提供政策支持。

  【南方日报记者】李欣

  【通讯员】黄建邦 罗慧

(信息收集:佛山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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