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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物管收费下月调整!旧小区可以降价吗?官方解答来了
作者:hjq 来源: 阅读次数:1626次 发布日期:2019年4月09日
  近日,佛山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引来了广泛关注。据《通知》,下月起全市将实行的物管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最高的一级收费为2.70元/平方·月。
  有了指导价上限,是否意味着所有高于这一价格的小区都可以马上降价?物管公司该如何就服务物价上涨、标准提升,进行合理调整?对此,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给予了解答。
  新规:新建小区物管费定价取消浮动
  根据《通知》全市最高指导价分为五级,并明确取消了上下浮动的规定。这意味着,从5月1日起所有新建楼盘在向物价局申报物业费时都不能超过2.7元/㎡·月。
  同时也通过将不同等级对应的服务内容透明化,让业主们更明白各级别收费对应的服务内容。
  新建住宅业主:可通过表决对物管费进行降价
  《通知》针对的是新建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阶段,一般是从房屋交付之日起到小区成立业委会之前的阶段。
  小区成立业委会后,如果业主们认为服务不达标需要降价,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或另聘物管公司,或要求降价。
  此外,没有成立业委会的,也可以通过线下纸质投票或线上的“佛山市物业管理公共事务综合服务平台”来进行表决,只要“双过半”即可。
  非新建住宅业主:合同期满才能重新调价
  市发改局在去年的文件征求意见稿就不涉及非新建楼盘作出相关回应。
  非新建小区的价格是经过物价部门备案且订立了合同的,属合理合法;如果合同期满,业主同样可以采用上述办法,参考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和业主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协商,并依法依规由业主表决通过。
  物管:服务品质提升想调价怎么办?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最核心的目的,就是要改变现行新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未发生实际成本但定位优质优价而突破最高指导价的管理模式。
  如果一些小区确实服务标准高需升价,物管公司也可以采用跟业主相似的方法,将升价的原因、成本细项、服务内容等,公正透明地告知业主,双方协商投票通过后即可调价。
  此外,《通知》中还明确了指导价与社会平均工资联动。即以2017年佛山市社会平均工资和本次公布的指导价为基期标准,当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与基期相比变动幅度达到30%及以上时,社会平均工资变动幅度与最高限价按1:0.4比例同方向联动,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物价指数和社会承受力等因素适时调整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下一次联动的基期标准。
 
(信息收集:佛山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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